凤铝商务中心艺术展览馆消防工程公开招标采购公告(3月17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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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投标邀请

佛山市三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对下述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工程公司提交密封的投标书。

1. 招标编号:GZB-202103-02  

2. 招标方:佛山市三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

     工程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45    

     联系电话:0757-8551883185518594

3.  招标工程名称及施工地点:

 

标的号

标的描述

地址

时间

01

凤铝商务中心艺术展览馆消防工程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45

合同生效后

 

4. 招标时间:由20213 9日至20213171700止,上午08001200,下午13301700

5. 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招标文件的售价均为100元人民币/份(现金)。如需邮寄,另加20元人民币。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方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向招标方缴交投标保证金 贰万元整(人民币),未按规定缴交保证金的单位,视为无效投标。

6.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3171700止。

7. 购买招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佛山市三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采购招标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凤池装饰材料市场凤铝区凤铝公司采购招标部)。以上如有变更,佛山市三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www.fenglu-alu.com)公示,请投标方关注。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三水农行

        名:佛山市三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

        号:44440101040016556

     (投标保证金请用公司账号转账到以上招标方账号,不接受私人账号转账)

 

招标方相关事项的联系人及电话:

1、购投标联系人:刘小姐、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7-8551883185518594

       传真:0757-85526212  邮箱:s1986193@163.com

(提供标书、收取标书款、收集投标标书、登记投标单位等购投标事项)

2、工程技术与图纸联系人:   联系电话:13925553403

  (工程项目相关的技术及图纸解释、工程现场跟进等事项)

3. 核价部电话:0757-85518582   监督电话:0757-87678123

 

二 招标内容及要求

1.项目名称:凤铝商务中心艺术展览馆消防工程。

2.施工期

本工程工期为  45 个日历天,配合装修进度施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3.施工地点: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45号。

4.工程概况及招标内容:

4.1工程结构及规模:

4.1.1结构形式:主体为钢筋混凝土结构。

4.1.2工程规模:1-3层室内展厅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

4.2工程现状:

4.2.1原有消防水泵房设备,自动报警主机设备,气体灭火装置控制主机,喷淋系统,烟感系统。

4.3本次招标内容为:

4.3.1具体包括:

室内消火栓系统,消防报警系统,集中应急照明,喷淋系统,烟感系统,更换七氟丙烷气体,本工程要完善各消防系统的联动调试,达到消防规范要求。

4.4设计单位:深圳市万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施工及验收要求:

5.1中标方必须按设计图纸的要求和国家现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力创优良;

5.2投标方必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投标前必须踏勘现场,对施工现场全面了解,制订切实可行的、有针对性的书面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5.3中标方必须服从建设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5.4中标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办理保险业务后才能进场施工,保险资料复印件交招标方备查,严禁未经专业培训的人员上岗作业。

5.5中标方施工所需的所有机械设备必须性能完好,特别是用电设备要有可靠的防漏电装置,安全施工及文明施工,设施设备齐全、完善充足。

5.6本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均由中标方负责。

5.7验收要求提供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6.承包方式:

6.1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的形式予以承包,即中标方包资料、验收等管理,包人工、包机械(含各种工具、用具)、包所有材料、包工期、包安全、包质量。

6.2未经招标方同意,中标方不得将本协议工程违法分包或转包,否则招标方有权即时中止合同。

6.3中标方食宿自理。

6.4中标方对施工进场材料提供检测报告及合格证。

7.双方责任:

7.1招标方负责现场三通一平。

7.2中标方负责做好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各种质保资料的收集、整理、装订并提交招标方。

8.报价要求:

8.1报价以人民币为单位;

8.2   /项总造价的形式报价(含税金),其中必须附上总造价的构成子目。

9.付款方式:

9.1签订合同后,人、材、机进场施工后,支付工程总造价的40%进度款。

9.2工程验收后,支付该单体工程总造价的55%进度款。

9.3预留总工程款的5%作为质保金,待本工程验收合格满一年经检查无质量问题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

10.以上条款由招标方全权解释。

 

 

 

                                

                                   佛山市三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

                                         202138日 


更新日期:2021-03-09 | 返回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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